成都特殊门诊的新政策?
2025-02-18 12:05
时财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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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殊门诊,即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的新政策,主要涉及门特的认定、治疗、报销等方面。以下是对成都特殊门诊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门特认定
1. 认定机构:参保人员需到已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病种认定。这些医疗机构通常包括城市三级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它们需具备相应的病种执业范围的医师、诊断设备,并能实时上传认定结论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2. 认定流程:
* 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病历资料、检查资料等。
* 认定机构由相应病种认定医师作出认定结论,并实时上传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 认定后,参保人员需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若认定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治疗或中断治疗达6个月以上,需重新申请认定。
二、门特治疗
1. 治疗原则:先认定,后治疗。参保人员需在认定通过后,方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待遇。
2. 治疗机构选择: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但需注意,一个治疗周期内只能在一家医院申请,且申请病种不超过规定数量。
三、门特报销
1. 报销范围:医疗保险只支付治疗门特疾病的特定药品、检查和治疗费用。
2. 起付标准:
* 城镇职工:400元。
* 城乡居民:200元。
* 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疾病无起付线,第二、三类疾病两次起付线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疾病一次起付线。
3. 报销比例:
* 城镇职工:基础报销比例为90%,随着年龄增长,报销比例递增,最高不超过100%。具体为年满50岁增加2%,年满60岁增加4%,以此类推。
* 城乡居民:低档次缴费和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为75%,高档次缴费报销比例为82%。
4.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为77%。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周期:所有疾病的申请周期均为3个月。
2. 病种治疗方案变更:在申请周期内,只能更改已申请病种的治疗方案,不能额外增加病种及其方案。
3. 报销时限:周期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3个月内)完成结算。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算,需提供相关证明。
综上所述,成都特殊门诊新政策在认定、治疗、报销等方面均有了明确的规定。参保人员需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办理认定手续,选择合适的治疗机构,并了解清楚报销范围和比例,以便更好地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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