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不同点在于,募集设立方式其设立资金的一部分要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而且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为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企业经营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改组原有企业,既能解决原有企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又能为企业带来新的经营机制,同时,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加强社会对企业的经营监督,能够有效促使企业改善经营,是原有企业发展走出困境的一条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