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保退休规定?
2025-02-1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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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昌,关于医保退休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保退休的条件
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到医保部门办理医保退休清算手续。医保退休业务是指对参保对象的医保缴费年限进行综合汇算,以判断是否达到退休享待的要求。
1. 累计缴费年限:
* 男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30年(360个月)。
* 女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5年(300个月)。
2. 本地缴费年限:
*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
3. 特殊情况:
* 在本统筹区(宜昌市)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如2000年12月1日前或2001年1月1日前,根据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本统筹区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受上述累计缴费年限限制,但同样需满足不少于15年(180个月)的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二、医保退休的办理流程
1. 单位职工:
* 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后,由单位经办人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申办在职转退休业务。
* 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如《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确认表》等。
2. 灵活就业人员:
* 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后,携带人社部门出具的《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确认表》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医保窗口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三、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处理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未达到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趸缴或逐年(逐月)缴纳医保费至规定年限。一次性趸缴或逐年(逐月)缴纳的医保费以最新公布的本市社保缴费标准的60%为基数,按照8%的缴费比例缴纳,不划分个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办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及时办理医保退休清算手续,以避免出现继续超期缴费或待遇暂停的情况。
2. 了解政策:在办理医保退休前,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宜昌医保退休规定涵盖了医保退休的条件、办理流程、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处理以及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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