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不正当竞争类型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 导读:
- 1、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市场混淆行为类似商标 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如虚假广告等。2、利诱性市场交易行为,如商业贿赂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3、强迫性市场交易行为,与垄断行为有重合。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商业诋毁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在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综合分析。以下是不正当竞争类型的主要认定标准和方式: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经营者虽然不能直接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其某些行为若妨害了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也可能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目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旨在通过非法或有悖于公认商业道德的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排挤或削弱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秩序。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1.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这是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核心标准。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贿赂、诋毁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损害多方利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还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四、不正当竞争的主要类型
1. 商业混淆行为: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造成消费者误认或混淆。
2. 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以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等,以获取交易机会或优势。
3. 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 低价倾销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需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若干除外情况,如销售鲜活商品、处理积压商品等。
6.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经营者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或采用谎称有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7. 商业诋毁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8.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公用企业等限定购买行为、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串通投标行为等,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
五、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程序
在实践中,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投诉与立案:受损害的经营者或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根据投诉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2. 调查取证:监管部门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 案件审理: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案件审理,判断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4. 处罚决定:如认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等。
综上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主体、目的、行为性质及后果等多个方面因素。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可以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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