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的根本要义是什么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 导读:
- 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二是非盈利性。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
我国财政的根本要义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要义深刻体现了财政的公共目的性和非营利性特征。
一、财政的公共目的性
财政并非像私人经济那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具有公共目的性。财政收支、管理活动主要是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增进社会福利,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这种公共目的性决定了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必须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
二、财政的非营利性
财政的非营利性是其根本要义的重要体现。财政活动不以追求经济利润为主要目标,而是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福祉。这意味着,财政在筹集和使用资金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和效率,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具体体现
1. 税收制度: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体现了“取之于民”的原则。通过税收制度,国家从广大纳税人手中筹集资金,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提供公共服务。
2. 财政支出:财政支出则体现了“用之于民”的原则。财政资金被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以及应对自然灾害、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财政的根本要义与财政制度的关系
财政的根本要义是财政制度制定和执行的基石。我国财政制度在设计和实施时,必须充分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同时,财政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
综上所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我国财政的根本要义,它体现了财政的公共目的性和非营利性特征,是财政制度制定和执行的基石。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继续坚持这一原则,不断完善和优化财政制度,为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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