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多少度以上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 导读:
- 高温补贴在35度以上。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补贴,作为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一种补偿性津贴,其发放标准与高温天气的界定紧密相关。根据现行规定,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基于两个核心条件:一是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户外露天作业;二是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室内工作环境。以下是对这两个条件的详细解读:
一、高温天气的界定
高温天气通常指由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这是高温补贴发放的首要条件,即只有在这样的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才有资格享受高温补贴。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1.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对于在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室内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高温补贴。
2. 补贴标准:高温补贴的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由各省市人社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来说,补贴标准集中在100元至300元之间,有的地区按月发放,有的地区则按日计算。例如,江苏省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调整至200元,而广东省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3. 发放时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也因地区而异,通常由各省市自行制定。大部分地区集中在每年的6月至8月,但也有部分地区如广东、重庆、福建等,将发放时间延长至5个月或更长。
三、高温补贴的强制性
值得注意的是,高温补贴并非用人单位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实物来替代高温补贴,且高温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纳入工资总额。
四、劳动者权益保护
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时,除了享受高温补贴外,还应享有其他劳动保护措施。例如,用人单位应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作业;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的药品;在高温条件下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等。
综上所述,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与高温天气的界定密切相关,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时应享有相应的补贴和劳动保护措施。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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