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商的主要职能是:
1、承销商处于可对发行公司的品质给予担保认可的位置。某种程度而言,一流的证券承销商的名誉,即对其所承销的证券作了确保。因此,证券承销商的位置,实际上会大大的影响出资者。
2、承销商对有关发行公司事项之查询与确认,处于特别有利之位置:盖证券承销商具有富于经验之专家,且具备从事查询之必要设备,并获取充分之报酬。
3、证券承销商可以自主挑选是否承销发行的证券,承销商希望防止承当职责,应当稳重查询发行人的有关情况。承销商的董事、监事和司理等高档管理人员是证券发行人的首要检查者,应当就其过错对出资者形成危害承当民事职责。当承销商的董事、监事、司理等高档管理人员进行揭露文件制造时,要求其就自己的过错承当职责更是理所当然。
证券承销商是指与发行人签订证券承销协议,协助公开发行证券,藉此获取相应的承销费用的证券经营机构。依《证券法》第28条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