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有哪些交易限制?
对于新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而言,交易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者资格限制
1. 交易经验:投资者需具备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这一要求从投资者本人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2. 资产要求:在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内,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需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这里的资产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但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需要通过证券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且测评结果需达到积极型或积极型以上,以确保投资者具有足够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来应对创业板市场的波动和风险。
二、交易规则限制
1. 涨跌幅限制:
* 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
* 从第六个交易日起,以及创业板存量公司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这一限制较主板市场的10%更为宽松,意味着股价波动幅度可能更大。
2. 临时停牌机制: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内,当盘中交易价格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幅度首次达到30%、60%时,会临时停牌10分钟。若停盘时间跨越14:57,则于当日14:57复牌。
3. 盘后定价交易: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交易。
4. 交易方式: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5. 申报要求:
*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者其整数倍,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 卖出股票时,不足100股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
* 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这一机制旨在防控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
三、其他限制
1. 证券简称标识:创业板股票的证券简称具有特定的标识规则,如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字母为N,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首字母为C等,这些标识有助于投资者快速识别股票的状态。
2. 风险警示股票的特殊要求:对于一些风险警示股票,可能在交易规则上还有特殊要求,如交易方式、信息披露等方面会更加严格。
综上所述,新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在交易时面临多方面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投资风险,并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交易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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