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是否允许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
北交所允许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但目前相关操作暂不适用《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北交所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的背景
在当前沪深IPO节奏阶段性收紧,以及《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颁布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众多A股上市公司宣布终止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即“A拆A”),转而寻求分拆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即“A拆北”)。
二、北交所分拆上市规则的现状
1. 规则差异:目前从规则条文和上市案例来看,《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并不适用于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这主要因为在当前规则下,北交所上市实行“层层递进”机制,即企业需要先申请挂牌新三板,成为一个非上市公众公司,新三板挂牌十二个月且已经在创新层的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从而成为北交所上市公司,此过程并不构成《分拆规则》项下的分拆。
2. 适用规则:在现行的北交所规则项下,企业申请北交所上市,需实行“层层递进”机制。因此,“A拆北”在不同阶段时,适用的相关规则也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新三板挂牌规则及相关审核指引并未针对上市公司分拆北交所上市单独出台具体规则,主要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第十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之“1-11 同业竞争”等相关规定。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对“A拆北”进行了专门规定,就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独立性、信息披露规范性、决策程序合规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北交所分拆上市审核的关注要点
1. 独立性: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独立性是审核的重点之一,包括业务独立性、资产独立性、人员独立性等。
2.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审核将关注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以及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3. 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需要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这是保证其上市后能够稳定运营和发展的关键。
4. 业绩与财务状况:虽然分拆北交所上市并无三年连续盈利要求,但审核仍将关注业绩亏损下滑的原因及其对发行人控制权及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四、总结
综上所述,北交所允许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但相关操作暂不适用《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在现行的北交所规则项下,企业申请北交所上市需实行“层层递进”机制,并满足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审核要求。因此,上市公司在考虑分拆子公司上市时,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则和审核要求,以确保分拆上市的成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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