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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导读:
1、科创板企业由上交所负责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注重信息披露审核3个月内完成,注册20天内完成。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红筹企业上市,标准为CDR意见稿。2、对于交易环节,投资人投资科创板最少资金要求为50万元人民币。


科创板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专门板块,自其设立以来,便承载着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使命。为了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了严格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是对的详细解析。

一、规则制定的背景与依据

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为科创板的设立和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政策支持。

二、审核目标与原则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审核工作,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审核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旨在提高审核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

三、审核内容与要求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并判断以下事项:

1. 发行条件: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证券法》和《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

2. 上市条件:本次发行的证券是否符合科创板相关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包括市值、财务指标、业务稳定性等要求。

3. 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信息披露要求。

在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将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等多种方式,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督促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完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四、中介机构责任

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责任。保荐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并作出专业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审慎履行职责,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业意见。

五、自律监管与处罚

上交所对科创板发行上市中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实行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于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劣违规情形的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上交所将依法依规采取暂停受理文件、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并视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

六、总结与展望

的制定和实施,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未来,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科创板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推动更多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快速成长和壮大。同时,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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