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推荐指引》指出,保荐机构应当基于科创板定位,推荐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在把握科创板定位时,应当遵循四类原则:
1、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2、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3、处理好科技创新企业当前现实和科创板建设目标的关系;
4、处理好优先推荐科创板重点支持的企业与兼顾科创板包容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根据科创板定位,上交所要求,保荐机构优先推荐三类企业上市:
1、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
3、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