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减持规则是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 导读: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核心技术人员: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首发前股份;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科创板减持规则详解
随着科创板市场的不断发展,科创板公司的股东减持行为也日益受到市场的关注。为了规范减持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科创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减持规则。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科创板减持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科创板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减持特别要求
对于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其股份减持有着明确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减持限制上。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需符合《减持细则》的相关规定。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同样,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即使离职,也需要继续遵守这一要求。公司实现盈利后,这两类股东可以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同样需遵守其他相关减持规定。
二、核心技术人员减持特别规定
科创板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减持行为也进行了特别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稳定发展不受影响。
1. 限售期与离职后限制: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后的12个月内和离职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2. 限售期满后的减持比例:在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限售期满后的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且此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3. 其他规定:核心技术人员还需遵守法律法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三、通过询价转让或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则
科创板公司股东还可以通过询价转让或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但这种方式同样受到严格的监管和规定。
1. 不计入特定股份减持受控数量:通过询价转让或配售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计入《减持细则》规定的特定股份减持受控数量。
2. 受让方限制:受让方在受让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同时,所受让股份不属于《减持细则》规定的特定股份,因此不适用特定股份减持规定。
3. 存在不得减持情形的限制:若股东存在减持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则不得进行询价转让或配售。
四、减持计划的披露与监管
为了保障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科创板对减持计划的披露和监管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减持计划的披露:减持股份的计划需按照《减持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其中应包括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需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以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 监管措施:对于违反减持规则的股东,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增加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同时,对于违规减持行为将加大打击追责力度,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五、总结
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规范减持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群的减持行为进行特别限制和监管,科创板能够确保市场的稳定发展和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同时,通过询价转让和配售等多元化减持方式,也为股东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未来,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科创板减持规则也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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