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 导读:
-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在财经领域,准确理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对于企业的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至关重要。以下是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详细解析: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是企业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进项税抵扣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只要取得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对于进口货物,纳税人可以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这是企业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的重要依据,确保了进口货物的税负公平。
三、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时,进项税额的抵扣相对复杂,需要分情况讨论:
1. 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2. 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3.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一定的扣除率(如9%)计算进项税额;如果取得的是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则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率可能会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有所调整。
四、其他特定情形的进项税额
1.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境内的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通行费: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 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 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一定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抵扣方式根据发票类型(如电子普通发票、纸质车票等)和税率有所不同。
五、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 上述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综上所述,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涵盖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多个方面,但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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