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就不用。如果涉及到购进农业产品,再生产、加工后销售的话就要交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其中,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的正常经营过程之中,一般都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若是企业满足法定的税额减免条件,也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减免请求,此时会出现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但一般不会出现只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