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 导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其征收范围广泛且具体,涵盖了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工矿区等区域内的土地。以下是对这些征收范围的详细解析:
一、总体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
1. 城市:这里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其市区和郊区。
2. 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3. 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4. 工矿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具体区域划分
具体到每个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以下以几个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 1. 会东县(四川)
根据会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会东县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县城、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并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划分为一至三级。各级土地的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至7元不等。具体区域划分详见官方发布的附件。
# 2. 扶绥县(广西)
扶绥县人民政府也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其征收范围包括县城城区以及多个建制镇的镇政府所在地镇区。不同区域的土地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年税额标准,如县城城区一级土地为7元/平方米,而部分建制镇的一级土地年税额则较低,如渠黎镇为2.8元/平方米。
三、免税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 农林牧渔生产用地。
2.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
3.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4. 废弃土地。
5. 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广泛,覆盖了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等区域。具体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可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市政建设需要进行调整。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免税范围,以鼓励特定用途的土地使用。
作为财经类的分析专家,在研究和分析土地使用税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各地区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准确把握其征收范围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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