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底薪是多少
2025-03-2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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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从2025年3月1日起,广东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
1. 一类标准:广州、深圳执行,其中广州市为2500元/月,深圳市为2520元/月。
2. 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为2080元/月。
3. 三类标准: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执行,为1850元/月。
4. 四类标准: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执行,为175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 一类标准:广州、深圳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2. 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小时。
3. 三类标准: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4. 四类标准: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高温津贴、福利待遇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等费用。此外,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广东省的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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