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5年医保改革方案?
2025-02-1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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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25年的医保改革方案涉及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加全面、高效的医疗服务。以下是对该改革方案的详细解读:
一、缴费政策调整
1. 缴费年度调整:自2025年起,鞍山市职工医保缴费年度由原来的按社保年度(每年7月调整一次)改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2. 缴费基数统一规范:
*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改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
3. 缴费费率调整:
* 生育保险已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保持一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按原费率0.8%执行。
* 职工医保个人缴费费率和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原费率(2%+7%)执行。按照单建统筹模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继续按6%执行。由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0.8%,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征收费率为7.8%。
二、医保待遇提升
1. 住院保障待遇提升:
* 各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有所调整,其中三甲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200元。同时,继续保留原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逐次递减和对恶性肿瘤、传染病、精神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减免起付标准的倾斜政策。
* 统筹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其中三甲医院的统筹支付比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其他医院的统筹支付比例也略有调整。
2. 门诊待遇保障:
* 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及高值药品待遇保障等政策不变,继续按现行政策标准执行。
* 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范围,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3. 异地就医待遇调整:
* 随着本地住院待遇保障政策的调整,异地就医待遇政策也作出相应调整。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按照本市调整后的住院待遇保障政策执行。异地转诊和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异地院前急诊留观的起付标准和统筹支付比例均有明确规定。
三、其他改革措施
1. 医保药品目录更新:自2025年起,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新增91种药品,调整后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总数量达到3159种。新增药品主要涉及肿瘤用药、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等,对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药品保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2. 生育医疗保障完善:将大力推进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全覆盖,无论是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其生育医疗费用均由相应医保基金按规定支出。同时,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并调整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方式。
3. 新生儿医疗保障加强: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其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有参保地居民医保待遇。其缴费到账前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结算报销。
综上所述,鞍山市2025年的医保改革方案涵盖了缴费政策、医保待遇提升以及其他多项改革措施。这些改革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鞍山市的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加全面、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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