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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心相随有哪些保险责任呢

2024-07-27 时财网整理
导读:
爱心人寿心相随是一款养老年金险,保险责任包括生存年金,从第10个保单周年起,每年给付10%;满期保险金,保险期满仍生存,一次性给付100%已交保费;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保险期内身故,按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较大者给付。
爱心人寿心相随的保险责任详解

爱心人寿心相随是一款由爱心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热门年金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长期的财务规划和保障。以下是该产品的主要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以确保被保险人的家庭或指定受益人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1. 已交保险费:即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2. 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在某一时间点所具有的现金价值,通常根据合同的条款和精算原理计算得出。

这一责任的设计体现了保险产品的保障本质,确保被保险人在不幸离世后,家庭或受益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

二、生存年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10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这一设计旨在为客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以满足其日常生活或养老需求。

三、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即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这一责任确保了客户在保险期满时能够获得一笔可观的保险金,以进一步增强其财务安全感。

四、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确诊全残,且满足一定条件(如投保人身故或确诊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但未满61周岁,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已交纳等),保险公司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身故或确诊全残之日后的续期保险费,但合同继续有效。这一责任体现了保险产品的人性化设计,减轻了投保人在不幸遭遇意外时的经济负担。

五、其他附加责任

爱心人寿心相随年金保险还可能包含其他附加责任,如万能账户、减保、保单贷款等。这些附加责任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以满足其个性化的财务规划需求。

综上所述,爱心人寿心相随年金保险以其全面的保险责任设计,为客户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财务保障和灵活的现金流规划。作为一款热门年金保险产品,它能够满足客户在养老、传承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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