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指数基金投资解惑:同一类指数基金收益为何差异巨大?

2022-07-12 时财网整理
导读:
不少投资者会问,为何同一类指数基金的收益?有天壤之别,有时基金收益差异能达到30个百分点,有时日收益率差异也超过5个百分点,甚至跟踪同一指数的指数基金存在1~2个百分点的差异。这些差异从哪里来,为什么产生?下面从五个可能吞掉收益率的方面,给你分析分析指数基金的收益差异。

  不少投资者会问,为何同一类指数基金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有天壤之别,有时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差异能达到30个百分点,有时日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差异也超过5个百分点,甚至跟踪同一指数的指数基金存在1~2个百分点的差异。这些差异从哪里来,为什么产生?下面从五个可能吞掉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的方面,给你分析分析指数基金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差异。

  套利资金过多影响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套利资金过多而影响指数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这是两年非常突出的问题,也是最容易被投资者忽略的一个方面。

  港股火爆,一众投资港股的指数基金表现突出,但其实仔细来看,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也存在差异。港股指数型产品大概有14只(分级基金分开算),主要是跟踪恒生指数和恒生国企指数。其中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达到6只,而4月8日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首尾差异达到4个百分点。同样跟踪恒生指数的8只基金,4月8日的单日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首尾差异也超过4个百分点。类似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差异4月7日也出现,到9日、10日逐渐收窄。而在二三月份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基本步调一致。

  为何会出现这一差异?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差异主要是因为投资者上周二级市场上抢购港股基金,导致二级市场价格飙升,港股基金普遍呈现超20%的大幅溢价,不少套利资金涌入这些基金,可能摊薄了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

  其实,这一情况经常出现在分级基金溢价套利上。在去年11月、12月期间,一批分级指数基金溢价率超20%,也导致套利资金涌入,也引发不少指数基金单日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差异巨大。

  因此,投资者一定要注意这类套利资金所带来的“踏空”风险。短期内资金大幅套利,会影响基金仓位。假设本身是1个亿规模的基金,若当天新申购的资金有1亿元,这些资金往往需要T+2或者T+3才能完全建仓。若建仓过程跟踪指数上涨3%,可能因为这只基金仓位下滑,导致净值涨幅仅2%左右,跑输指数,这也会影响最后的套利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因此,最好选择相对规模稳定,以及因巨量限购而让套利资金入场密集程度不太高的产品,或者选择较大规模的分级基金。

  同一主题不同指数差异或近30个百分点

  同样是医药行业指数基金,怎么最高业绩差异逼近30个百分点?这其实是同一主题下跟踪不同指数所导致的差异。

  以ETF产品为例,名字有“医药”的ETF达到8只,而业绩最好的是500医药卫生ETF,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达到58.28%,表现略显逊色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为28.47%,两者差异达到29.8个百分点。

  出现这一差异,其实主要是因为跟踪指数不同,南方中证500医药卫生ETF跟踪标的为中证500医药卫生指数,聚集了沪深两市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型医药卫生企业,成长优势明显。而后者跟踪沪深300医药,代表了行业里相对强大的优势医药企业。今年中小盘风格占优,因此南方中证500医药卫生ETF表现更为突出。

  值得关注的是,同样名为“医药”的8只ETF,其中跟踪6种不同指数,因此这些基金业绩差异较大。

  同样,名称中带“消费”的ETF产品达到5只,均跟踪不同的指数,今年表现最好和表现最差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差异也达到17个百分点。这一情况也出现在名称中含有“金融地产”字样的ETF上:5只带有该字样的ETF今年最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差异也超过12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表示,行业指数基金日益增多,虽然跟踪的是同一类行业,但是跟踪不同指数也会导致最后实际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出现较大差异。投资者在选择之前要辨别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权重股、以及风格特征。值得一提的是,跟踪同样的指数,若投资者特别看好的话,可以选择有杠杆的B级基金来投资。

  增强型是“双刃剑”

  今年积极效果多

  虽然跟踪同一指数,但也存在纯被动和增强型区别,而增强型是把“双刃剑”,可能增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也可能吞噬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所谓增强型基金,是指“被动投资为主、主动投资为辅”,一般80%仓位按照指数进行配置,剩余20%的仓位进行主动管理以期增强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基金。而从实际运作看,两年更多为正效果。数据显示,截至4月10日,增强型指数基金区间净值超越基准的产品达到25只,而低于基准的产品为15只。去年也有22只产品跑赢了业绩基准,只有13只产品未能超越基准。

  这也是同一指数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以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为例,去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为57.162%,而同期沪深300指数涨幅仅51.66%,很多纯跟踪沪深300的指数基金涨幅则在50%左右。不过,也有一只跟踪创业板的增强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为68%,而同期创业板涨幅为75.15%,同样跟踪创业板的ETF则上涨70.55%,出现了较大偏差。

  投资者需要注意,从历史数据看,牛市中一般增强型指数基金不敌纯指数基金,而熊市中增强型指数基金表现更好。此外,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业务的和深入应用,增强型指数基金有了更多的投资策略和增强手段,有望增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投资者最好选择量化投研能力较强的基金经理管理产品。

  此外,基金管理费率方面,增强指数型基金一般为1%,标准指数型基金平均为0.6%。

  等权重也有影响

  跟踪同一指数,是否“等权重”也影响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而且影响很大。

  数据显示,全部指数基金“等权重”的品种大概有23只(A、B算两只),主要是沪深300等权、180等权、上证50等权、中小板等权等。

  何为“等权重”?以博时标普500ETF和大成标普500等权重为例,前者跟踪的是标普500,采取市值加权法;而后者跟踪的是标普500等权重,同样是标普500,但赋予每个指数成分股相同的权重,并通过定期调整,确保单个成分股权重相等。

  “等权重”有啥好处?等权重指数相对提高了中小市值股票的权重,通常波动幅度要大于市值加权指数。若市场偏向中小盘股,等权重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较高。

  以中银沪深300等权重为例,该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达到31.037%,而沪深300涨幅为22.94%,一只普通的沪深300指数基金今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为22%左右,两者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差达到10个百分点。同样景顺长城180等权ETF涨幅为28.27%,而一只同样跟踪上证180的普通指数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仅为18.68%,也存在较大差异。

  不过,若是去年下半年偏大盘蓝筹股市场环境,则“等权重”类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要低于普通指数基金。海外市场来看,“等权重”也往往有这一表现。若看好中小市值的蓝筹股的投资者,可以在同等情况下选择“等权重”类基金。

  跟踪误差大小体现管理能力

  考察指数基金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考察其跟踪误差,这是管理能力的体现,投资者最好选择长期跟踪误差较小的品种。特别是做定投的投资者,更要注意,长期而言,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差距会被放大。

  上海一位指数基金经理曾表示,控制跟踪误差是指数基金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指数基金设计的根本出发点,如果在规定的区间设置区间 过大,可能是基金经理管理能力较差。数据显示,一般指数基金契约要求跟踪误差在3%~4%以内,也有要求指数基金日平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5%。投资者最好选择日跟踪误差控制在0.2%以内或者年跟踪误差在1.5%以内的纯指数基金,若是年跟踪误差在1%以内的品种更优。

  而从实际运作上看:

  第一,大型基金公司或者某些量化方面有优势的基金公司旗下指数基金跟踪误差较小。这主要是因为管理费、托管费等固定费用也是影响跟踪误差的一个原因,而大型基金公司谈判能力更强,往往费率上突破。同为沪深300指数基金,如大成、广发、华夏等基金持有一年,总费率约为1.2%,另有一部分基金则为1.5%。

  第二,定期调整指数成分股,也对跟踪误差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体现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

  第三,指数基金组合也必须持有一定的现金资产以应对赎回,相对来说采取实物申赎方式进行一级市场交易的ETF基金占有一定的优势。因此从跟踪误差来看,ETF这一品种最好。

  此外,基金会遭遇一些投资限制,导致不同基金的组合有所差别。比如某基金不能投资托管行、管理人股东等关系方股票,而这些股票恰好是基金所跟踪指数的成分股,这对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建议投资者在买入指数基金之前,对以下五点进行考虑,这五点是影响指数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关键因素:

  一、汹涌而来的套利资金,可能让基金经理短期内因建仓速度慢而产生跟踪误差。

  二、同一行业不同编制方法的指数成分股差别很大,由于行业内也有风格差异,重仓小盘与重仓大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不同。

  三、不当的指数增强管理方式,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可能不如不做增强。

  四、指数成分股买入权重不同,等权重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与非等权重指数基金大不同。

  五、基金经理的量化管理能力,费用也会影响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介绍阅读
  百发100指数基金今日起分红并恢复申购
  2015年指数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排名一览表
  如何购买指数基金 指数型基金哪个好?

声明:该内容系网友自行发布,所阐述观点不代表本网(时财网)观点,如若侵权请联系时财网删除。
延伸阅读
基金 2020-08-26
基金 2020-08-28
热门推荐
首页 > 基金 > 正文
时财网 版权所有 2020 蜀ICP备100085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