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简易征收范围: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