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

企业间互相拆借资金造成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2022-05-20 时财网整理
导读: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声明:该内容系网友自行发布,所阐述观点不代表本网(时财网)观点,如若侵权请联系时财网删除。
延伸阅读
财税 2022-05-24
财税 2022-05-24
热门推荐
首页 > 财税 > 正文
时财网 版权所有 2020 蜀ICP备10008552号-8